政策知識
發布日期: 2017-08-08 13:50:16
為貫徹落實商務部《外派勞務培訓管理辦法》(商合發[2004]63號)文件精神,根據《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外派勞務培訓考試實施辦法》(承商會發[2005]20號)和《山東省外派勞務培訓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魯外經貿外經字[2004]40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工作規程。
一、山東省外經貿廳委托山東省國際承包勞務商會作為山東省外派勞務考試中心(下稱考試中心),負責全省外派勞務(含研修生,下同)人員出國(境)前的培訓考試工作。
二、具有對外承包工程或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企業(下稱經營公司)負責組織外派勞務人員培訓并參加考試。
三、為服務經營公司,便于外派勞務人員就近參加考試,考試中心根據實際需要在符合條件的地區設立山東省外派勞務考試點(下稱考試點)??荚圏c應具備相應的場所、設施和工作人員。
四、考試點的設立由各市外經貿局向考試中心推薦,并對外公布。
五、各考試點受考試中心的委托,負責轄區內外派勞務人員的考試工作,具體承擔外派勞務考試過程中的人員資格審定、考場監督、試卷評閱及管理、申辦《外派勞務(研修生)培訓合格證》(下稱合格證)等各項工作。
六、外派勞務人員培訓須使用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統一編寫的培訓教材。同時按照各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增加有關安全、防病等方面的教育內容,并根據國際形勢的變化、派往國家(地區)和經營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補充和調整。
七、外派勞務人員培訓教材由經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訂購。
八、各考試點開展的外派勞務考試工作,須在考試中心的統一命題和組織下進行。外派勞務考試分外派勞務常識、外語兩科。外語考試為口試或筆試,由考試中心根據經營公司的實際需要進行命題。
九、為保證外派勞務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各經營公司須提前7個工作日向考試中心提出申請??荚囍行氖盏娇荚嚿暾埡?,及時安排適當的考試點進行考試。
十、經營公司申請外派勞務人員考試,須向考試中心填報《山東省外派勞務人員考試申請表》、《山東省外派勞務人員考試備案表》,并提供勞務人員的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1份、二寸近期免冠半身彩照2張。
十一、考試點在完成對外派勞務人員的考試、評分工作后,將《山東省外派勞務人員考試成績單》及其他考試資料報送考試中心。
十二、考試中心對收到的考試資料進行整理、審查、核實,確認完備后對考試合格的外派勞務人員簽發合格證。對考試不合格者給予補考機會。
十三、外派勞務人員考務費每人50元,證書費8元,由經營公司在考試前向考試中心繳納。
十四、考試中心和各考試點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做好考試監管工作,積極為經營公司提供優質化服務。參加考試的人員要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考場紀律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十五、各考試點、經營公司要服從考試中心對外派勞務考試工作的協調和指導,自覺接受考試中心的監督、檢查。
十六、考試中心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接受山東省外經貿廳的管理、監督及山東省國際承包勞務商會的協調、指導。
十七、本工作規程由山東省國際承包勞務商會負責解釋。
十八、本工作規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〇〇五年三月十八日